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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危改办为省危改工程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危改工程项目审核、工程管理、资金管理、检查评估等,主要职能是
:1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全省危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、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;2、根据国家要求,指导市县制定工程项目规划,填报标准文本;并对各地上报的工程规划方案和项目文本进行审核汇总,报省危改工程领导小组和教育厅、财政厅、计委批准后,及时上报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计委和国家危改办;3、按照国家批准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和建设项目,指导地方组织实施,并对各地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、土建管理、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;4、根据危改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,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,对重大事项和问题,及时向省危改工程领导小组报告。5、及时汇总整理危改工程信息,编发工程简报;6、搞好工程宣传工作;7、其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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